制度分享-某企业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控手则及财务处理规范(某企业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毕业论文)

2销售与收款业务

2.1销售与收款涉及的主要业务流程:

(1)销售合同审批:根据客户的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上确定收款方式、信用账期、到货时间、发票开具方式以及质量条款等必须条款。

(2)开具销售订单:商务部根据销售合同的订购数量、单价填写销售订货单,批准后发给仓储物流部门,如果是现款现货的需要财务确认到款后才能发给物流部门。

(3)按销售单送货:仓储物流部门根据批准后的销售订单打印随货同行单,清点发运货物,交付给客户指定的签收人,并取得客户的签收回执。

(4)开具销售发票:财务部门根据已送货的随货同行单、销售合同开具销售发票,由业务人员送给客户并进行签收,如果客户要求货票同行,则在送货时一并开出销售发票和发票签收回执,由客户签收。

(5)财务记账:财务根据已开具的销售发票、收款凭证等进行账务处理,记录,形成账表。

(6)财务跟踪:每月对应收账款进行跟踪分析,包括并不限于每月回款任务表,业务人员回款额度完成表,逾期应收账款跟踪表,其中对超过240天的应收账款应单项列示,对超一年的一年应收账款应重点标注,并清理发出商品,落实回款。

2.2内控的要求及关键控制点

2.2.1销售合同审批:

销售人员-销售部门经理-采购部门-法务经理-质量经理-风险运营部经理-风险运营分管领导-销售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销售合同时要比照采购价格和合同附加义务,除合同附加义务外,严禁负毛利销售,保证整单的合理盈利水平。

2.2.2客户账期审批:

(1)严控商业应收账期,对纯商业赊销业务需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民营医院视同商业应收。

(2)医院直销客户信用账期需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形成决议,同时建立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制度,将一年以上应收、逾期应收的催收与绩效考核挂钩。

(3)对通过医院三产、集配公司等商业公司销售至医院的业务加强管理,把握医院回款情况,避免出现逾期情况;做好发票、送货单签收等基础工作,并定期对账。

2.2.3特殊业务出库审批:

未定价出库、投放出库、借出库、赠送出库、合同配送出库、应税服务业务商品出库、按测试数商品出库等特殊销售出库审批层级应到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经审批后才能出库。

2.2.4发票冲红审批:

发生销售退回需要经过质量部门、销售分管领导审批,发票冲红需要经财务总监、销售分管领导审批。

2.2.5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客户随货同行单的签收,发票回执的签收,由财务部门会计档案岗会计整理并形成完整的客户档案。

2.2.6会计对账制度:

财务部门每年应至少去医院对账两次,取得医院的回函,并核对明细找出差异,对于逾期不回款或者回款异常的客户还需专门安排人员进行对账,以保证回款。

2.2.7坏账准备的计提:

坏账准备计提应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按照总部的要求计提,注意客户的类别和账龄区间,中国医药集团内部的关联方不计提,具体参照关联方名录,商业承兑汇票和流通性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需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时按照前手单位作为计提的依据。

2.2.8坏账的核销:

若截至本期应计提坏账的累计数小于截至上期应计提坏账的累计数,本期计提负数。真实发生坏账时,应取得客户无法支付的书面证据,包括并不限于客户破产清算、诉讼败诉、债务重组等书面证明文件,并出具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出具的坏账核销的书面声明文件才能核销,并作出备查账登记。

2.2.9有关委托付款:

需取得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委托书。

2.2.10对已签订合同给予经销商返利的核算问题:

应本着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计提,计提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货记:其他应付款,后续兑付,如采用存货形式,由借记:其他应付账 ,货记:存货,同时按视同销售的对销项税额进行确认,如每月进行返利,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处理,销项税额可对正常开具的蓝字发票插入行,以“销售折扣”方式实现,也可针对前期已开具的发票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在取得客户申请加盖客户公章的折证证明单后,以“销售折让”方式实现。

2.2.11有关免税项目及简易法征收的分开核算问题:

均应分开核算,如生物制品销售,代收税费等简易法征收,对存货应设专库进行核算,其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付账款,如没有分开核算,则一律适用从高税率进行核算。

2.2.12一个业务既涉及服务又涉及销售:

属于兼营,应首先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分开,并保证应分开核算,开具发票时,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分项列示不同的税率。

2.2.13折价销售的变通策略:

对公司折折价商品销售应本着业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分为几种情况进行处理:从供应商的购进存货进行价格分离,采用购进价加服务,需签订两份合同,在公司的库存存货可采用销售合同加折价销售设备的配送合同处理,其中配送合同应有客户的单位印章,折价销售的商品亏损部分作为长期待摊成本处理,摊销期限为配送合同的时限,分期平均计入合同的配送期间,对供应商有专项返利的,应将供应商的返利进行确认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成本,以达到与折价销售商品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

2.2.14未发货需开发票的处理:

在总账确认只确认销项税额部分,借记:应收账款,货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待这际发货后冲回该笔凭证,走正常供应链账务系统。

2.2.15收到跨期收入开票的递延收益的处理:

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在年度结账前只确认本期收入,余下收入作为递延收入进行处理,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后期会计期间,将递延收入转入销售收入,并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

2.2.16经营租赁设备转销售:

应将未付的租金及残值一次确认其他应付款,同时确认销售成本,经营物比同存货的处理形式进行进销存及账务处理。

2.2.17代收水电费、物业费、租赁费的处理

可将企业承担的部分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对代收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在收到分摊部门的款项时,应开具正发票,确认销项税额,企业不应将代收到的款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3销售与收款业务涉及的科目、主要的账务处理、所附的原始凭证

2.3.1应收票据:

标准释义: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1)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

贷: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凭证附件:将所收到的电子汇票打印或纸质正反两面票据复印作为凭证附件。

(2)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

借: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

凭证附件: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进行采购商品或者接受劳务,应由采购部门办理请款手续,连同票据背书手续复印或打印作为凭证附件,同时票据背书应做好登记,被背书人的名称、开户行、背书日期、票据金额等。

(3)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贴现

①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即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通常银行收取利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银行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公司,即银行以贴现净额与公司结算;另一种是银行将票面金额支付给公司,另外扣息,即银行以贴现全额与公司结算。

银行以贴现净额结算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贷: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同时做现金流调整

借: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银行以贴现全额与公司结算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贷: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根据票面金额、贴现到期日及利率计算利息)

贷:银行存款(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②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一般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或银行承兑汇票出票行的票据流通性较差)

公司在进行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时,应参照公司取得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并做好对所涉及的应收票据的备查登记工作。

1、银行以贴现净额结算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贷:短期借款-其他

同时做现金流调整

借:银行存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贷:银行存款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票据到期时:

借:短期借款-其他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XX客户

同时调整现金流: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票据全额

贷:银行存款 偿还债务支出的现金 票据全额

2、银行以全额与公司结算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贷:短期借款-其他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票面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

贷:银行存款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票据到期时:

借:短期借款-其他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XX客户

同时调整现金流: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票据全额

贷:银行存款 偿还债务支出的现金 票据全额

凭证附件:贴现申请手续复印件、银行收款回单

3、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

凭证附件:银行收款回单

注意:<1>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2>公司出纳应在每月末对收到的票据进行盘点,电子汇票以银行系统为准,与应收票据备查簿及财务系统三方核对一致,并保存好盘点记录。

<3>流通性较差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分销商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视同商业分销管理,原则上不予接收,接收公立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分管副总及财务总监审批后才能接受。

<4>商业承兑汇票半年度和年度要参照应收账款标准计提减值损失。

2.3.2应收账款:

标准释义: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

账务处理:确认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购销

贷:主营业务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销项税金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购销

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为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在报表上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验收的,在商品未完成安装、验收前,暂不确认收入,待售出商品完成安装、验收后再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为收入。

应收账款-购销:主要核算公司所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凭证附件:设备开票需提供随货同行单、验收报告、销售合同;试剂耗材开票需提供随货同行单、销售合同;维修服务开票需提供随货同行单、维修服务报告单、维修服务合同。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3.2.1应收账款-保理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指债权人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保理商,由其成为新的债权人,以获取现金,加快资金周转,一般情况下作保理的应收账款为医院赊销的耗材货款。不得出现同一发票有两次的融资行为。

根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同的不同约定,可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是指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到期不付款时,保理商均有权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进行追索,要求债权人支付保理融资本金或利息等,追索权会在保理合同上做约定。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是指保理商受让债权人与债务人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风险额度,在信用风险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发生信用风险后,保理商在核定的信用风险范围内无权向债务人进行追索。但是,若发生信用风险以外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纠纷),保理商仍有权向债权人进行追索。

除非特殊情况,一般都是同商业银行做无追索权保理,其业务流程如下:

(1)签订保理合同后,根据保理合同,财务部应收岗建立已做保理的发票明细台账,包括客户名称、发票号码、放款日、到期日、利率、银行名称、金额等,收到保理款后记账如下:

借: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保理-XX银行 总账科目

(2)收到保理款,同时计提全部相关保理费用:

根据保理合同计提应付银行的利息费用:

借: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无追保理利息

贷:应付利息-短期利息-保理利息

根据保理合同计提应付银行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应付利息-短期利息-保理利息

银行收取保理费用:

借:应付利息-短期利息-保理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利息支出的现金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的支出

手续费支出的现金流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客户回款时

公司收到已做保理的应收回款属于代金融机构收款的性质,业务人员已将医院付款发票明细报给财务部应收岗核对,应收岗根据已做保理的发票台账确认是否是已做保理医院回款,如确定已做保理,则根据回款的金额:

先下供应链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购销

同时:借:应收账款-保理-XX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保理款

(4)保理到期,归还银行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保理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负数(即冲减筹资活动)

(5)票据形式回款:

当已做保理的医院客户以票据形式回款,收到票据时,由于无实际现金流但保理到期时将影响保理业务现金流,存在现金流抵消不平情况,则除上述处理外应做以下调整:

借:银行存款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根据票据回款金额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负数)根据票据回款金额

票据实际到期以后正常按照票据到期收款入账

2.3.2.2上级公司保理

(1)办理保理业务时

各子公司将保理转让给上级公司,由上级本部统一办理,上级公司向子公司支付转让款项:

①上级账务处理

上级收到银行保理款:

借:银行存款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内—代收保理款

上级将保理款汇至子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内—代收保理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②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账)

收到保理款,同时计提全部相关保理费用:

借: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无追保理手续费

贷:应付利息—短期利息—保理利息

(2)客户回款时:

收到医院回款,子公司内部核销发票流程及账务处理与自主保理一致,国药器械不做账务处理:

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供应链)

借: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账)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保理款

(3)季度收取保理服务费:

上级向子公司开票并收取保理服务费:

①上级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②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应付利息—短期利息—保理利息

贷:银行存款(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保理到期

子公司将代收医院回款先给上级公司,上级再归还金融机构。

①上级账务处理

保理到期还款时,收子公司保理款:

借: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集团内代收保理款

保理到期,上级还银行保理款:

借:其他应付款—集团内代收保理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②子公司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保理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冲减筹资活动)

(5)票据形式回款:

当已作保理的医院客户以票据形式回款,收到票据时,由于无实际现金流但保理到期时将影响保理业务现金流,存在现金流抵消不平情况,则除上述处理外应做以下调整:

借:银行存款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根据票据回款金额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负数)根据票据回款金额

票据实际到期以后正常按照票据到期收款入账。

就其报表填报:本部统一保理时向子公司收取的保理融资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咨询服务费”核算,子公司计入“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无追保理手续费”核算,对应现金流双方均计入“收到/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填报久其关联方时,上级填列至“其他业务收入”,子公司填列至“财务费用-上级公司专用”进行合并抵消。

2.3.2.3资产证券化

(1)子公司收到上级公司

制度分享-某企业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控手则及财务处理规范(某企业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毕业论文)

证券化款项(实际贷款金额):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实际到款金额 )

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资产证券化利息

贷: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总账)

(2)子公司正常应收账款回款,(需同时在总账模块冲销相同金额的总账应收):

借: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供应链-购销)

借: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总账)

贷: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代收款

(3)特殊业务:票据形式回款:

(同上述保理业务票据形式回款账户处理。)

(4)每个循环到期日,子公司以医院回款归还证券化资金: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代收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冲减筹资活动)

(5)循环购买资产,收到循环购买资金时:

每次循环购买日前,子公司按本季度到期应收账款的金额准备下次入池资产,入池应收账款最长到期日不得晚于本期到期日,循环购买金额为上季度到期应收账款金额。

借: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实际到款金额 )

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资产证券化利息

贷: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总账)

(6)资产证券化到期时,归还资产证券化资金:

借:其他应付款-资产证券化代收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冲减筹资活动)

2.3.2.4应收应付转让

应收应付转让应注意转让的是应收账款对应存货的供应商欠款,需要同供应商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做好对应发票、合同的台账登记,在未收到客户回款时,不得向供应商付款。

账务处理:

签订转让协议时,借:应付账款-债权债务转让-XX供应商 总账 贷:应收账款-应收应付转让-XX客户 总账

总转让金额不超过应付供应商全额货款

客户回款时:核销供应链-购销应收

借:银行存款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购销

同时:借:应收账款-应收应付转让-XX客户 总账

贷:应付账款-债权债务转让-XX供应商 总账

应注意事项:

(1)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证券化、转让,都不能出现代垫情况,在保理、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到期前一定要取得客户的回款,再付给银行、券商或者供应商,不能自行垫付,因此保理、资产证券化所提交的清单与账期,应根据客户的回款情况予以慎重确定,根据所记载的发票台账,在每一笔发票到期前,都应取得客户的回款。

(2)由于无追索权保理、资产证券化对应的利息或手续费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利息和手续费往往根据到期日的长短进行计算,因此各位在确定发票清单的到期日时一定要合理,不能人为延长账期。

审批流程: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证券化都是供应链融资行为,应提交对应的融资审批表,经总部审批,应收账款转让应走对应的合同审批流程。

凭证附件:①应收账款保理、资产证券化:放款时应将转让合同复印件、收款回单作为附件;计提利息和手续费时应将计算表打印和对应的保理合同复印件作为凭证附件;还款时,应有对应请款单和保理合同复印件作为凭证附件

②应收应付转让,在转让时应有对应的转让合同复印件作为凭证附件,款收到后付供应商时应有对应的采购请款手续作为凭证附件。

2.3.3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主要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与应收账款对应,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现金流量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每月结账时需检查预算账款和应收账款是否核销完全,同一家客户不能同时挂有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

2.3.4应交税费: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交的残保金等明细科目。

账务处理

(1)应交增值税: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明明科目,该科目的期未的余额为0,一并转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借方或贷方,其中在借方为留抵税额,在贷方为本月未交金额。

①企业采购商品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进项税金,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销项税金,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③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外贸-出口退税。

④结转增值税,月底将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转出未交增值税”,如果“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为借方余额,说明有留抵进项,则不计提增值税,如果“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为贷方余额,则需将该科目余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征收”科目贷方,计提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征收,下月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征收,贷:银行存款。

(2)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税金及附加,贷:消费税/印花税/营业税等。实际交纳时,借:消费税/印花税/营业税等,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4)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根据工资表上的扣款金额,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当期应交增值税进行计提,各地政策不一样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

<2>印花税的计提应充分考虑各项经济合同,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所需附件:

计提各类税费,根据税法要求进行计提,应将计提表打印出来,由财务总监签字审批后的作为凭证附件.

其中每月应计提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每季度计提的有印花税、所得税;应与账簿及纳税申报表申报金额保持一致,同时每年的12月31日时应完成全年的所得税汇算工作,保证应交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得以完整正确的体现。

缴纳各项税费的附件为银行回单及纳税申报表。

2.3.5长期应收款: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

长期应收款主要账务处理:

(1)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款总价确定长期应收款,按照未来收款的现值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收款总价与现值之间的差额确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实际操作中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长期应收款-购销

贷:主营业务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销项税金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医疗器械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其他

主要账务处理举例:A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医院销售一条生产线,合同约定销售含税价格为339万元,分3年收取,2019年1月1日开票,税率13%,对应采购含税成本为271.2万元,贴现率4.39%

①计算三年收款的现值总和:

=1,000,000.00/(1 4.39%) 1,000,000.00/(1 4.39%)^2 1,000,000.00/(1 4.39%)^3

=957,946.16 917,660.85 879,069.69=2,754,676.7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000,000.00-2,754,676.70=245,323.30

②2019年1月1日开票时:

借:长期应收款-购销 3,39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 2,754,676.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贸-销项税金 390,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245,323.30

借:主营业务成本-医疗器械销售成本 2,400,000.00

贷:库存商品 2,400,000.00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61,330.8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1,330.83

2019年12月31日收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0.00

贷:长期应收款-购销 1,130,000.00

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财务费用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930.31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其他 120,930.31

调整递延所得税、根据剩余未实现融资收益*所得税税率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30,232.58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0,232.58

2020年12月31日收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0.00

贷:长期应收款-购销 1,130,000.00

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财务费用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82,339.15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其他 82,339.15

调整递延所得税、根据剩余未实现融资收益*所得税税率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20,584.79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584.79

2021年12月31日收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0.00

贷:长期应收款-购销 1,130,000.00

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财务费用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42,053.84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其他 42,053.84

调整递延所得税、根据剩余未实现融资收益*所得税税率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10,513.46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13.46

③所得税纳税调整:

制度分享-某企业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控手则及财务处理规范(某企业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毕业论文)

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收入确认总体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收入确认的总体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①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为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验收的,在商品未完成安装、验收前,暂不确认收入,待售出商品完成安装、验收后再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为收入。

②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③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长期应收款,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主营业务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按其差额,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相关附件:

设备收入需提供随货同行单、验收报告、销售合同;

试剂收入耗材开票需提供随货同行单、销售合同;

维修服务收入开票需提供随货同行单、维修服务合同、维修报告单

2.3.7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各公司非经上级公司财务总监专项审批同意,不得采用本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时: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2.3.8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发生的减值损失,在年度和半年度按照器械本部的统一要求进行减值损失的计提,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如计提的减值损失需要冲回的

借:信用减值损失(负数)

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负数

凭证附件:经过财务总监审批坏账准备计算表原件及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3.9资产减值损失:

标准释义: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值的金额,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

(2)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做相应负数凭证。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凭证附件:每一种减值准备的计提都需要有对应的计提表和相关决议作为凭证附件。

审批流程:企业计提的各类减值损失,都需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4财务报表列示

2.4.1资产负债表:

(1)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科目余额减去对应坏账准备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科目余额减去对应坏账准备

(3)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科目余额-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的设备质保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合同资产: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设备质保金 其他应收款保证金-对应坏账准备,一年以上到期的合同资产填到其他非流动资产

(5)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科目余额应减去坏账准备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

(6)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科目余额

(7)应交税费: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其中增值税期末留抵应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其中应交税金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2.4.2利润表:

(1)主营业务收入:按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2)其他业务收入:按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资产减值损失:按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4)信用减值损失:按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主要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按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2.4.3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回款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收到税务局关于其他税收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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