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直以来,我们总在强调“党建与业务融合”,但在基层因院小、编制少、人少,每个人都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如何更好开展党建工作,一直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难点。现以镇安检察院党建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现状

(一)人员现状:该院现有中央政法专编36个(含纪检监察单列专编1个),实有干警34人(含1名工勤),其中市级借调1人、乡村振兴驻村1人、县扫黑办抽调1人、县秦岭违建办抽调1人,日常实际在岗29人,其中50岁以下仅有23人。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现有员额检察官12人,检察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聘任制书记员12人(其中7月新招录6人,乡村振兴驻村2人)。

(二)支部现状:该院现有党员42名(其中退休党员12名,其中4人长期不在本地),又因党员人数少,为便于开展工作,于2022年年初撤销了党总支,将原来的三个支部融合为一个支部。新支部成立后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各一名,支部委员三名,由一名副检察长担任支部书记,政治部主任任副书记,三个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任支部委员,一名政治部司法行政人员兼任党务干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员意识还不够,普通党员普遍存在党建工作是支部委员与党务工作者的事情,与自身没有多大关系的想法,这就形成了党建工作就是那么几个人在唱独角戏的尴尬形势。二是党建队伍薄弱,年轻干部作为院内主干力量,都肩负着多重任务。党务干部由司法行政人员兼职,司法行政人员本就存在人数少、任务重的问题,放在党建工作上的精力自然不足。三是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司法行政人员不懂专业业务,无法将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更好引领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党建工作。四是退休党员管理存在困难,很多基层检察院退休党员,要么跟随子女到其他城市生活,要么行动不便,很少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三、促进党建工作更好开展的几点意见

(一)选优配强党务干部。一要配好人,加大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从业务骨干中选出优秀干警在党务岗位上锻炼,鼓励业务干部多到党务岗位上锻炼,实现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夯实基础。二要配强人,通过参加集中轮训、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搭设党务业务双培训平台,充实党务干部后备力量。三要吸引人,强化党务岗位的吸引力和含金量,对优秀的党务干部要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促使党务干部思想上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二)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一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权重,以考核的刚性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步落实。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建知识考试情况及为支部发展做出贡献情况,纳入到检察人员考核指标,确保每名党员都真正参与到党建工作中去。二要建立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对未完成支部安排任务或者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形,每出现一次,就扣除其相应的分数。三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要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前听取党支部意见,既要看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又要看党建工作实际成效,让每名党员都能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三)抓好党员服务工作。坚持党的一切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引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落地生根。一要加强对党员的关心关爱,让每名党员发自内心支持机关党建工作,例如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二要做好退休老党员工作,要掌握其生活状况,对长期不在机关支部所在地生活的要及时与其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为老干部办理流动党员证,让其能够随时随地参加组织生活、感受党的关爱。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要提供上门服务,定期安排支部委员到党员家中传达党的新思想、新规定,并为老党员订阅报刊杂志。


供稿: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柯娟

编辑:李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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