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广州证券红棉安享67、68、6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合同\”),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与广州证券(作为资产管理人)及工商银行(作为资产托管人)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成立广州证券红棉安享67、68、6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签订资管计划合同。本次签订的资管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01)、《关于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2017-009)刊登于2017年1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2)刊登于2017年2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资管计划合同内容

(一)资管计划的名称:广州证券红棉安享6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广州证券红棉安享6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广州证券红棉安享6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二)合同的生效:委托人的初始委托资产到账后,委托人向管理人发送《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并抄送托管人,管理人确认签收后的当日作为初始委托资产起始运作日。合同自初始委托资产起始运作日起生效。

(三)委托资产的种类、数额、管理期限:

1、单份资管计划委托人的初始委托资产为:股票资产与现金资产。

股票资产: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股票900万股,证券资产的初始委托价值应当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现金资产: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具体金额以《托管资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注:本次签订的三份资管计划合同的股票委托资产总额不超过奥克股份股票3,000万股,现金委托资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2、委托管理期限为:无固定管理期限,管理期限自初始委托资产起始运作日起算至合同终止之日届满。合同可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3、初始委托资产以管理人确认签收的《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载明为准。

(四)资管计划的投资目标:管理人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力图为委托人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

1、权益类资产:股票(含新股申购)、股票型或混合型基金(含ETF和LOF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投资比例为本计划资产总值的0- 100%。

2、现金类资产:银行活期存款、同业存款、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交易的期限在7天(含)内的债券逆回购、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交易的期限在1年(含)内的国债及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为本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 。

3、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投资比例为本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

4、经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可增加其他投资范围。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管理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60172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5、注册资本: 536045.6852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 1988年03月26日

7、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8、经营范围: 融资融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限证券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

(二)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890660931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负责人: 沈晓东

5、成立日期: 1986年09月17日

6、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29号工银大厦

8、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本外币兑换;个人本外币兑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外汇交易服务;代销金融产品;基金管理服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该项目仅限分公司选择);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资管计划份额认购,亦没有在资管计划中任职。

四、资管计划委托资产的管理机制

(一)委托人授权管理人开立、使用、注销和转换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资产归委托人所有,管理人、托管人通过委托资产专用证券账户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对委托资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并保证委托资产与管理人、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其他客户资产相互独立。

(二)托管人按照开户有关规定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托管账户户名以托管人实际开立为准,托管账户预留印鉴为托管人托管业务专用章及监管名章各一枚,并由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托管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委托资产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追加资产和提取资产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

(三)与委托资产投资有关的其他账户,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办理。

五、资管计划的管理费、托管费及业绩报酬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一)管理费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管理费为【30,000】元,管理人有权一次性收取。管理费于资管计划成立后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委托资产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二)托管费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托管年费率为【0.03】%/年,合同存续期内按照以下计算方法逐日计提

每日计提托管费=计提日前一日的委托资产净值×托管年费率/365。

2、托管费计费期间自运作起始日(含)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含)。自托管费计费起始之日起每季度或合同终止时支付当期托管费。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管理人每个自然季度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计提的托管费从资管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业绩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资管计划收益分配日、合同终止日,管理人对委托资产的收益提取业绩报酬,提取委托资产收益超出【0】的部分提取收益的【15%】作为业绩报酬;

在符合业绩报酬提取的条件下,业绩报酬在委托人资金提取日及收益分配日根据委托人提取的收益部分按合同约定提取相应的比例作为业绩报酬。

六、资管计划合同终止的情况

1、管理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3、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停业的;

4、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托管人被依法取消证券公司定向资产托管资格的;

6、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托管账户、专用资金账户 、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专用账户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

8、委托人在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托管账户、专用资金账户 、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其他专用账户上设置任何担保或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

9、本合同依法或者依据本合同被解除的;

10、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存在的风险、内部决策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

在资管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管计划的收益水平。

(3)流动性风险

委托资产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两类: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主要包括有:1、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2、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5)其他风险

包括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及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6)本资管计划特有风险

1、操作风险。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投资交易过程中因头寸不足或不符合相关业务规定产生的风险。

2、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本资管计划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股票。如果被投资的上市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甚至亏损,可能会造成股票价值贬值,并最终对资管计划财产的价值造成负面影响。

3、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上市公司股价可能随宏观经济环境、上市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以及股票市场风险而波动,进而对资管计划的收益实现造成负面影响。

4、资产无法变现风险:由于股票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等原因,管理人无法及时卖出部分或全部股票,导致委托资产不能迅速变现的风险。

5、新股破发风险:由于股票发行上市当日股价低于发行价,导致资管计划造成损失的风险。

6、因委托人未及时追加委托资金,导致管理人变卖委托资产造成的资管计划损失的风险。

7、资管计划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失败的风险。

8、政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导致本资管计划投资新股失败或资管计划成立失败的风险。

(7)担任资管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或担任定资管计划托管人的资产托管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有权机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二)内部决策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跟踪资管计划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八、签订资管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资管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盘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一定程度上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益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资管计划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公司声明和承诺

1、公司声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承诺:本次签订资管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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