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书写报案书才能增加报案成功率(如何书写报案书才能增加报案成功率呢)

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需要报案的情况,会有人问报案材料怎么写?控告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我国公民享有控告权。那么,我国公民享有控告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报案的流程怎么走,报案书与控告书又如何书写?程序法治带大家一探究竟。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民享有控告权,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控告人若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为了增加报案的成功率可以拟写报案书或控告书,报案书格式如下:

报案书

XXX公安局:

报案人:

被举报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追究被举报人XXX XXX罪的刑事责任。

案情事实与经过:

XXXX

被举报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XXX,被举报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X条之规定,涉嫌XXXX罪。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涉嫌犯罪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为使报案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报案人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回受害人蒙受的经济损失,并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报案人:

时间:二〇XX年XXX 月 XXX日

报案书要注意开头载明公安局名称即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人与被举报人主体信息明确,请求事项要载明追究的罪名。案件事实与经过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并载明法律依据。另外公安机关在办案时注重线索,因此在报案书中向公安机关阐明已经掌握的初步线索亦能增加报案成功率。

上述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简要介绍,实践中根据不同案情和情况亦有所变通,关注程序法治每日带大家趣味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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