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最新)

为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学校整体教育科研质量,切实体现科研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先导作用,特制定本教科研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以完善、规范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学校业务校长主管教科研工作。

2.学校设教科室,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教科研常规工作的管理。

3.学校设学术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下设办公室。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课题(论文)的评审、教科研杂志的审稿。

二、基本要求

1.课题。学校一般在当年的10月至次年2月,按照市教科院课题申报要求向市、省、全国推荐立项申报;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至3年;以教研组为单位,学校要求大的教研组(10人及以上)每一学年保持2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小的教研组(10人以下)保持1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立项课题要按照上级教科课题管理要求,规范做好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2.论文(论著)。学校鼓励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奖或交流,或在各级相关刊物(含校级刊物)上发表;并对不同层级(职称、荣誉称号等)教师提出具体要求。

(1)初级教师。教龄1~3年初级教师即校内师徒结对学员在师徒结对3 年中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或评奖(校级刊物上发表视同市级获奖)。教龄4年及以上初级教师每二学年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或评奖(校级刊物上发表视同市级获奖)。

(2)中级教师。每二学年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评奖或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校级刊物发表视同襄阳市级获奖)。其中,跨区域特师带徒学员3 年中必须要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或获奖、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市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在考核任期内(一般3年)必须要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获奖或交流、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

(3)高级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教师,每二学年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交流、评奖或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校级刊物发表视同市级获奖)。其中市级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在考核任期内(一般3年)必须要有2篇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或获奖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教师,撰写教学经验总结(含教学案例)积极向校级刊物投稿,并鼓励在市级以上交流、评奖或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发表视同市级获奖)。

课题与论文(论著)可以置换,如完成课题结题,其主持人、参与者(一般为署名前3人,省级及以上一般为署名前5人)可视为同等级获奖论文。以上论文(论著)必须为第一、二作者(著作人),且不是习题(试卷)类(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试卷或习题视为同等级论文)。

三、考核与奖励

1.依据。根据教师自己的上报材料、上级有关部门的获奖文件(通知)和学校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记载情况。

2.考核。校学术委员会以一学年度为单位对教师课题立项、论文(论著)的获奖与发表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学校年度考核、评优(推荐市级以上业务荣誉称号)活动、职务聘任等的依据。

3.奖励。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对教科研工作出色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①评选校级教科研先进教师。每一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并作为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教科研先进的重要依据。②对获奖的课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单位组织评定的教研成果)、公开出版的论著(包括教育、教学专著及教辅类书籍等)、公开发表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奖的论文(含核心期刊试卷)等优秀成果进行适当奖励。奖励情况如下:

奖级

奖金(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课题类

500

400

300

论著类

400

300

200

论文类

300

200

100

奖励说明:

(1)上述奖项分类别评比,每位教师均可分别申报评选,但每一类只能申报一项(奖金按最高类计算不重复,但可作为校级教科研先进评选的依据)。一项成果只能参加一次评奖活动。

(2)评比数量,课题类、论著类一等奖各1个,二等奖各2个,三等奖各3个;论文类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各12个。若申报评选的数量不足评奖名额的,则由校学术委员会决定作相应的调整(递减)。

(3)参与课题类评选的课题必须是本学年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研部门的获奖课题,且申报人是该课题第一完成者。参与论著类评选的论著必须是本学年度正式公开出版物(ISBN),且申报人是该论著的第一主编。参与论文类评选的论文必须是本学年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研部门交流或获奖或CN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申报人是该论文的第一作者,且必须有一篇论文作为基数,第二篇论文才具有申报评选的资格。

(4)评奖活动以学年为单位,一般从当年的6月15日至次年的6月14日为止。

附件1:教科研成果与学校年度考核(8分)对应分表

科研成果

年度考核对应分(8分)

课 题

全国、省级

主持人:8分

参与者:6分

市级

主持人:7分

参与者:5分

论文(论著)

核心期刊、国家级出版社、省级一等奖

8分(第一二作者或主编)

省级期刊、出版社、省级二三等奖、市一等奖

7分(同上)

省级专业报刊、襄阳二三等奖、襄阳一等奖

6分(同上)

市二三等奖(含校级刊物发表)、省、市交流(装订成册)、

5分(同上)

注:(1)科研成果中课题、论文(论著)获奖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研部门的课题(含立项)、论文(论著)奖。

(2)同一课题、同一论文(论著)以最高分计分,不累计加分。多个课题、多篇论文(论著)分别计分,可累计,最高分值为8分。课题、论文(论著)2年内有效。

(3)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教师主动向校级刊物投稿而末发表的,则给予基础分4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