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科协发〔2022〕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自治区高校科协(科研处)、企业科协,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调动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2022年自治区科协、科技厅、人社厅将继续开展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参加评奖者为在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可申报一篇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或一篇合著的学术论文,合著的学术论文只能以第一作者的名义申报。

二、申报论文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发表并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

1.凡在评奖规定时限内由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论文集和经正式批准的自治区级以上内部学术刊物全文发表者,均可申报评奖。

2.凡内容为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组成部分的论文和科学专著(含专著内一些章节);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单纯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能申报评奖。

三、申报要求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及管理办法》中(附件1)申报和初评要求,论文按照理、工、农、医、综合交叉进行分类。请地州市、相关学会认真组织评审并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书》(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价表》(附件3,以下简称《评价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后进行申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论文须报送论文全文(中文)、摘要及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原件各一份(或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该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加盖公章),复印件各十份。

2.《评审书》《评价表》和《申报登记表》各一份,同时将《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优秀论文评审邮箱(xjkxyxlw@163.com)。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新疆科协网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xast.org.cn)。

3.纸质材料于6月20日前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以寄送邮戳时间为准),不接收个人申报。

联系人:

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 布尔达·门嘎、吴晓梅

联系电话:0991—6386028 6386023(传真)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自治区科协512室)。

邮编:830054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及管理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书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价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

自治区科协

2022年5月10日

请点击下方链接,使用新疆科协官方网站电脑版下载并查看附件。

关于做好第十六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