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江府〔2019〕24号)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公益性、公共性研究机构科研能力和面向经济社会的支撑服务能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14.150.125/)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辖区内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政府研究机构或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有配套的项目实施环境和相应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须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三)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四)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五)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实施期内预期实现的技术指标、自主知识产权确实可行。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按照系统提示更新单位信息后,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填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申报的项目由属地科技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市直单位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初审。项目经市科技局主管科室复审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送属地科技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送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申报项目材料可直接送市科技局主管科室。

(三)立项验收。获得立项的项目,需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并进行验收,项目成果可以论文发表或专利受理等形式体现。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至5月6日23: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15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市科技局高新科。

业务咨询:施妙莲,3397359

技术咨询:甘锋,3377682

附件: 2020年度江门市基础与理论科学研究类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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