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曾|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是)

袁曾|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是)

人才简介

袁曾,男,1988年12月生,致公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省部级高层次人才,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机构仲裁员。研究方向:新科技法。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课题二十余项,发表包括CSSCI来源期刊在内的论文数十篇、专著多部,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22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袁曾|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是)

学术研究的初心在于投身法治实践

袁曾从事法律研究与实务工作十余年,其法律实践的经验极为丰富,在从事高校法学教学科研工作之前,历任检察官、纪检干部、公职律师等职。无论身份如何变换,他始终坚持从事法学研究的初心,将个人所学同国家法治进程紧密结合在一起。在立法实践方面,袁曾作为学术负责人,先后主导参与《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立法学术建议稿的制定,并获采纳。在研究实践方面,袁曾兼任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助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前海研究基地研究员、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 研究员、深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等职,始终坚持法学研究的中国方向,将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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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成果集中于前沿领域

袁曾自2017年即开展人工智能法学、数字法学等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且具备一定影响力,曾获2021年智慧法治学术影响力Top 100作者全国排名第7位,“《东方法学》(CSSCI)创刊十周年最有影响力作品Top 3”等荣誉。特别是其发表于《东方法学》2017年第5期的《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审视》一文,知网统计单篇引用量750次,下载超过1.4万次。其先后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与未来发展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法律工程学论纲”、上海交通大学前沿交叉基金项目“新科技生态下的法律工程学应用研究”等重要课题,形成了一批新科技领域的突出成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治理提供了相应的基础研究理论,先后获得深圳市第九届、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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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指导实践的个人研究风格明显

袁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个人的法学研究工作,在从事数字货币、区块链、未来法治等与前沿数字技术发展相关的法学研究过程中,通过理论联系实践,注重将法治理论与解决国家需要的重大问题相结合。在《东方法学》《社会科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了相关系列论文,围绕数字空间法律治理等新兴话题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风格与研究方向。袁曾坚持强化法学界、教育界、实务界相关专家学者的交流与联系,广泛吸纳不同学科、不同方法协同开展研究;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为解决实践问题,与职能机构建立了紧密的问题征集来源机制,做到向上管理和向下辐射相结合;兼顾总体方向与鲜明特色,紧紧围绕新科技领域突出的法律实务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剖析典型法律纠纷。随着AI大理论模型投入规模化应用,其提出的部分法学创新理论探索已在科技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了验证。例如,其提出的无人驾驶汽车链式责任分配机制、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分配等理论,已在地方立法中予以规模化应用。

袁曾对于未来法治的发展路径与应用价值充满期冀,力图通过突显学术话语引领能力,持续探索具有中国方案、区域特色、上海气派的未来法治实践路径、决咨建议、智识贡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实践经验。在上海市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他将继续围绕相关领域,将理论紧密地与实践相结合,争取生产出更多更为扎实、丰富的法学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汪 溥 王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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