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20条措施强党建促发展(抓强党建促发展)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近日,我市印发《关于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20条举措,持续推动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高质量党建全方位引领南昌高质量发展

  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突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要求,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盘活和利用全市红色文化资源,加强红色资源研究、保护、运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指导,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一周一查”,同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十必须十不准”要求,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内容和方式,增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针对性实效性。

  深化党建引领助力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党建 ”工作理念,坚持把党的建设全面融入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为进一步以党建提质增效推动发展提档升级,《实施意见》提出,将深化党建引领项目建设,全面推行“一项目一支部”,加强“工”“地”联建,推动项目党支部实体化运作,让党旗高高飘扬在项目一线;在全省汽车产业链党建、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党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产业链党建工作在“4 4 X”产业体系中逐步推广,持续探索党建引领推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党组织联建共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同时,我市还将推进非公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在民营龙头企业建立党建直接联系点,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推行强村带弱村“飞地抱团”的联村发展模式,力争2023年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元实现全覆盖,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

  扎实开展“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作风提升年活动,引导和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聚焦工作主线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促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才“港网窗”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健全人才政策动态评估、兑现主办、协调保障等机制,探索建立校企产学研基地;持续抓好南昌“人才新政22条”和“人才10条”的兑现落实。

  加强和改进城乡治理

  《实施意见》明确,将做实“党建 两整治一提升”,扎实推进红色美丽村庄建设,精心打造一批红色底蕴深、示范作用好、经济实力强的红色美丽村庄;组织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共同落实好路域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态保护等重大任务;在社区优化调整、“围合管理”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一体化信息指挥系统建设;依托网格健全基层治理平急结合转换机制,按照平时“洪城红管家”、急时“洪城红”应急队的思路,完善党组织领导、平急有效衔接、扁平化管理的指挥体系;提升“红色物业”服务水平,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五位一体”议事协调共治机制,全面推开具有南昌特色的“红色物业”党建品牌,提高社区物业服务质量。

  此外,我市还将积极培育新就业群体成为新的治理力量,健全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分类精准抓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推广以党员为骨干组建志愿服务队、发动党员担任网格员等做法,培育一批“洪城骑手”“党员红旗车”“红色主播”,引导新就业群体成为基层治理的流动“哨兵”和移动“探头”。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在民生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常态化开展“作风夜查、民情夜访”活动,全面落实在职机关党员“三联三亮三服务”,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声、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增长才干;加大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体)建设力度,不断扩展充实“15分钟服务圈”,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党群活动、综合治理、协商议事、文体康养等功能,让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体)有人气、有人去。

  同时,巩固提升“党建 养老”成果,探索试点“党建 社会救助”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回应多层次高质量养老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养老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此外,还将深化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民主,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机制;巩固提升党建引领基层协商全省试点成果,推动“幸福圆桌会”“红谷连心会”等协商载体升级;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行政村、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形成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的生动局面,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四有”干部队伍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拓宽选人视野,对一些事业特别需要、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放开视野面向全国、全省选拔引进;开展精准化分类定向培训,提升各级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抓好乡村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推进优秀大学生基层专干进入村“两委”班子,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责任;完善社区工作者“进、管、考、出”工作机制,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全面配齐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队伍;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逐步提高薪酬待遇,让社区工作者有奔头、有甜头、有盼头。

  同时,我市还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发展环境背后的干部作风顽疾,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深化干部作风建设“4 X”专项整治,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中梗阻”“小鬼难缠”等不正之风。(全媒体记者 张瑞哲)

编辑:李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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