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综合农场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6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部署整改工作

农场党委高度重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部署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突出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对标对表。巡察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3次两委扩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带动农场上下充分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责任担当。自觉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农场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成立由农场负责人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两委班子、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负

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相关科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统筹抓好整改任务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制定出台《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综合农场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市委巡察反馈具体问题,逐一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挂号”解决、“销号”落实。每项整改任务都至少安排一名农场两委领导牵头负责,逐级传导压力,逐项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三)突出分层分类。坚持协同推进、分类施策,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提出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能落实。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共性问题开展系统整治,对个性问题开出问题清单,全力督促落实;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对交办的8件信访事项,及时反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项目比拼年”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南平市委、武夷山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学习不够重视。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农场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学习习近平来闽来武夷山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列入2021年7月份中心组学习任务清单。二是组织专题学习。2021年7月8日,农场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2)学习未结合实际。农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简单传达多,深入研讨少。如,2020年,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8次,班子成员发言内容均未结合工作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为民宗旨”等专题讨论,3名班子成员发言未结合自身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为民宗旨”等专题讨论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并督促在职在岗的3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发言材料。二是制定《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学习制度》,狠抓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学习浮于表面。如,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不够深入,将农垦改革简单理解为办社会职能的转移,且未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研讨。2021年7月8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读细研。二是制定方案。2021年8月30,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委员会 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武综农委[2021]32号),加快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落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求存在偏差。农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政议事权责不清。如,2017—2019年党委扩大会多由场长主持并总结发言,2019年8月制定的会议制度未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议事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综合农场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界定党政议事权责的界限,明确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是修订完善《武夷山市综合农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议事范围。截至目前,已召开党委会32次,研究疫苗接种工作、劳务派遣人员2名工作人员转岗续聘、碧桂园和水美家园(一、二期)项目征迁等重大事项10件。

(2)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不及时。如,市委要求2020年6月底前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免收或减半收取房租,农场直到2020年11月10日才研究该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政策。根据2021年1月5日市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国有经营性房产租金的函》“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工商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3个月租金”要求,农场于2021年1月11日减免3户每户3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29392元。二是吸取教训,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

(3)危旧房改造工作管理缺位。农场第二、三、四期危旧房改造未批先建,辖区内105户危旧房改造户截至2020年11月底仍无法办理房产证。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政策因素,根据省上要求,2019年11月农场危房改造才列入乡村规划;2021年8月,按市政府要求上报审批。2021年8月,综合农场危旧房改造已完成乡村规划编制。二是2021年9月辖区内105户危旧房户已完成改造85户,当前,已进入竣工验收丈测阶段。

3.关于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1)市场化改革情况不理想。农场无明确的主营业务,经营性收入偏低,主要依靠政府下拨工作经费维持运转。如,2019年经营性收入仅81.41万元,但机关人员工资支出就达113.62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农场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根据《武夷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进一步盘活现有土地、茶山等国有企业资产。二是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力争年内推进相关项目开发,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和企业创收能力。三是2021年7月8日、7月15日,分别上报市政府《领导挂点综合农场任务清单》《对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征求意见的建议》,请求市政府对企业已确权土地实施征收时,给予一定比例的收益返还,促进企业生存与发展。

(2)企业化改革进展缓慢。农场党委与属地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畅,办社会职能未按时剥离到位,影响了农场社企分离改革进程。如,农场与新丰街道就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职责移交推诿扯皮严重,导致辖区未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部分村庄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社会职能移交。结合实际,多方向上提交加快企业社会职能全面移交报告。2021年4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来农场调研企业改革发展进展情况,农场向省厅汇报,要求加快推进办社会职能转移;在“两个三年”改革任务及创新经营管理体系报告中也恳求市委、市政府全力协调、加速推进移交工作;2021年7月15日,武夷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前期,将社会职能剥离工作交由农场党代表提交党代会,作为党代会的征求意见;2021年9月1日,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来农场座谈,反馈6项重大社会职能剥离改革未落实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已全面完成移交。二是加大农场辖区内职工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宣传与工作力度。2021年6月24日,第一、第二分场结合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开展人居环境宣传,悬挂横幅;各分场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职工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组织泓欣环卫公司员工对各职工居住片区的垃圾进行理清,对大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3)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尚未启动。农场还未进行公司化改造,景区内茶山等主要资产的产权证未办理,产权不明晰,僵尸企业未及时清理。如,6家下属公司长期未经营或执照被吊销,但农场对下属公司的情况不了解,也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景区内茶山属六、七十年代种植,山权当时划归武夷街道天心村。农场与武夷街道天心村多次沟通和交流,至今无法办证,现就林权证办理事宜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二是农场下属公司(企业)成立于八、九十年代,截至目前相关营业执照已被注销或吊销,但往来账款却一直挂账农场。2021年3月,农场已组织财务人员对6家下属公司的往来帐逐步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农场原下属工业公司、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往来帐364854.79元。

4.关于敢做善做的主动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

(1)违建问题整治不力。如,对湖桃村15亩鱼塘、横山头晒谷坪等名下资产以及享受上级补助政策的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违建行为未及时有效制止。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违法建筑物的整治力度,加强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做好思想工作,发现苗头,立即予以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当即上报城管局,通过下达通知书、直至强行拆除等多项措施,确保新增违建零容忍,拆违攻坚不松懈。二是2021年9月6日,在市专项整治工作组的指导下,农场全力配合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横山头片区晒谷坪违建房屋户下达调查通知书。三是严格按照乡村规划编制,实施危旧房屋改造、验收、办证。

(2)解决欠款问题能力不足。如,2013年以来,香榭丽舍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农场耕地租金、山林管护费达200多万元,农场党委未及时解决,导致900多亩耕地多年无人管护,农场职工反映强烈且信访不断。

整改情况:一是协商要求香榭丽舍公司尽快支付拖欠职工的耕地租金及农场山林管护费。否则,将通过法律的途径予以解决;二是对抛荒耕地责成香榭丽舍公司陆续进行复垦;三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尽快重启项目开发,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定社会局面。

5.关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1)存在“等靠”思想。如,辖区内14宗“以地抵资”土地未办证问题多次引发群众上访,农场党委仅满足于向上级反映问题,未结合实际提出合理方案供上级决策参考。

整改情况:一是破除“等靠”思想,从思想行动上切实转作风,激发内生动力,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投身农垦企业改革发展;农场党委从组织上加强和完善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为改革创新、敢想敢干的干部护航。二是2021年6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已对14宗“以地抵资”土地未办证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目前,该问题已进入评估阶段,农场将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解决该问题。

(2)群众工作能力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上东埠19户群众因危旧房改造及异地安置产生的信访问题,农场协调化解能力不足,影响安置工作正常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信访工作,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二是2021年5月20日,水美家园项目二期(上东埠片区)安置工程正式动工。该问题随着项目建设自然化解。

(3)缺乏“钉钉子”精神。如,对市水电总公司购买的站前大道南侧7.98亩土地长期未动工建设问题,市政府2014年专题会议已经明确由农场牵头解决,农场党委2016年后未再协调推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农场已与新丰街道办协商,租用站前大道7.98亩土地,作为交通疏散点,建设公共停车场所使用,相关协议签订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做好“上行下效”,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做到不达目标不罢休、不达目的不松手。

6.关于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如,农场对药材村187号附近陡坡边缘护栏不完整且部分破损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未按2017年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及时拆除旧大桥上违章建筑并封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巡查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能力范围内,逐步解决,并按期复查,做到“三落实”,即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二是2021年1月20日,组织职工群众利用废旧不锈钢安装护栏缺口,使护栏完整,安全隐患消除。

(2)债务风险处置不力。对拖欠福建省闽投管理公司700多万元的有抵押债务,农场党委以负责人未到位为由,没有及时与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并筹措资金偿还,若抵押物被拍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近期农场已竭力筹措到了大部分资金,经与闽投公司多次协商,约定在2021年8月进行终极谈判。二是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彻底解决好该笔债务的清理工作。截止日前,双方已达成还款协议,并签订了相关文件。该项问题将在本年度第一季度得以解决。

(3)信访风险预判能力不强。农场曾自行制定机关退休职工退休补贴和职工(含退休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但在2020年退休人员管理职能移交社区时,农场未提前制定过渡方案,对可能引发的信访风险预判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农场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同步核销医疗费补助等。二是提高信访风险预判和信访问题处置能力。针对重点问题或重点积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包案领导、包保责任人;引入律师参与访调对接,从法律政策层面、专业角度剖析案情,寻找化解良策,引导职工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坚持以情入手,真诚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化解信访难题,做到对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宣传教育到位、对困难群众帮扶到位、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7.关于依法治企意识不强的问题。

(1)未依法对被承包企业进行管理。如,农场下属福达实业总公司控股的古源茗枞公司持有“大王”商标及154.63亩正岩茶山等优质资产,该企业被承包后,农场未依法进行监督,对该企业资产及经营亏损情况不了解,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在承包经营活动中,企业不得使国有资产及其权益遭受损失。企业国有资产发生产权变动时,应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国家基金的报损、冲减和核销,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二是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每年年终和承包期末,承包企业要向农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报告。

(2)合同依法依规管理不到位。如,农场出租楼后便民批发市场、祥岩岩茶厂等国有建设用地未履行法定程序;与香榭丽舍公司签订的项目合同未约定开发时序及违约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对楼后便民批发市场、祥岩岩茶厂等执行市政府相关纪要或完善法定程序。二是2021年9月中旬与香榭丽舍公司做好对接协商,补充完善相关条款。三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3)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如,收取古源茗枞公司承包费、湖机环保砖公司管理费、祥岩岩茶厂土地租赁费等未依法纳税。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14日,农场依次收取古源茗枞公司收取承包费90000元,免税;湖机环保砖公司管理费96000元、税额4800元;祥岩岩茶厂土地租赁费2000元、税额100元,以上三项税费合计4900元。根据2021年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农场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10万元的免税补助,故免税。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学习与培训。通过线上税务网税务视频,跟进学习税费改革要点和涉税会计的核算,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涉税事项的探讨,共同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仍有不足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如,2020年直至11月才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简单部署,5名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与上年度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每年年初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021年3月29日,农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出存在意识形态撰写内容与上年度完全一致的农场在职在岗的2名班子成员重新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三是研究制定《中共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武综农委[2021]5号)。四是由挂点领导对农场1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由农场负责人对1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2)“学习强国”参与度低。2019、2020年市委宣传部通报农场党委“学习强国”参与度和人均积分均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农场党委督促各党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强国”,采取每周排名,对参与度不高的党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提醒,提高“学习强国”的参与度和人均积分。二是将各党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评先评优考评范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会议偏多,“会风”不正。精简会议要求落实不到位,会议纪律执行不严格,如,2018、2019年分别召开党政班子会105、136次,有些工作议而不决,干部职工疲于参会;2020年4月14日,在武夷山市脱贫攻坚、防汛抗旱及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中,农场2名参会人员违反会议纪律,被市效能办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会议审批,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和限制会议规模。结合实际,制定《武夷山市综合农场会议制度》。三是实施集中开会的办法,严格会议纪律,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

(2)文风不实,照搬照抄。如,《武夷山市综合农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出现“政法委”、机关支部2020年“七一”活动情况汇报中出现“我校”等词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4名班子成员专题党课材料从网络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改正《武夷山市综合农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武综农委[2018]4号)和机关党支部2020年“七一”活动情况汇报出现的错误。同时在今后的学习汇报中,端正态度,认真撰写。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在职在岗的3名班子成员,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撰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内容。三是对农场3名班子成员、1名主任、1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工作作风不实。为应付上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农场将党政班子会研究该项工作的会议时间由4月6日涂改为4月3日。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领会相关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意识。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加强对理论、业务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奉献意识和使命感,提升职工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农场纪委强化监督落实,使上级决策部署在贯彻执行上见成效。

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跟踪落实不到位、解决不彻底。如,对2019年群众反映的万鸡山29号陈某多年在住宅宰羊、污染环境问题,农场组织整治后未跟踪落实,问题未彻底解决;2013年以来,横山头、东岸村群众多次反映饮用水问题,农场通过引山泉水方式无法有效解决,群众反映不断。

整改情况:一是农场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坚决取缔万鸡山29号陈某的私自屠宰点。经多方部门共同教育引导,2021年6月10日,陈某住宅私自宰羊点已关停,当事人另谋职业。二是已顺利对接市自来水公司,待职工安装费收齐上缴后,即时实施饮用水安装工程。2021年8月20日,农场召开东岸、横山头片区户代表座谈会,并及时对接市自来水公司。当前自来水安装工程即将完成并投入使用。

(2)为民办实事项目决策不科学。对造福新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部分路灯安装位置常年日照时间少,无法提供照明,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发催告函给福建旌鑫泰光电有限公司,要求其履约,并在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检修,保证路灯的正常照明。二是对横山头、造福新村等片区部分安装位置不合理的路灯进行重新选址改造,确保路灯照明正常。三是对农场2名班子成员、1名财务科长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违规使用现金。如,将2020年3月收取茶山承包费4740元、2019年1月收取垃圾桶出售款13860元等现金直接用于支出,坐收坐支;2020年3月,违规使用现金支付金融小镇项目苗木迁移工作人员工资7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与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和减少现金的收支范围。制定《武夷山市综合农场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管控现金收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理论学习。三是对财务科长进行诫勉谈话。

(2)采购不规范。如,2020年1月、3月分别支出6560元、13200元购买广告制作服务,未进行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转发《武夷山市财政局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武综农[2021]48号)。二是对综合办主任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多支付账款未及时追回。2019年农场多付的太阳能路灯款2186元,截至2020年11月底仍挂在账上。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多支付的太阳能路灯工程款。2021年7月27日,追回工程款2186元。二是对财务科长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财务规定,严把支出关口,确保每笔支出都有政策依据,且手续齐备。

(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如,2018年农场工会、妇联、团委拟联合开展3场活动,实际仅妇联开展1次活动,虚报活动经费3340元,报销私车加油费88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8日,收回多报销的活动经费3340元、私车加油费880元。二是经核查,3场活动由农场原1名班子成员组织、原妇联主席经办、财务科长审核。鉴于其中2名工作人员已退休,本应该对2名已退休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的,现已无实际意义,故暂不给予2人廉政提醒谈话,只对财务科长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还、且不作报销支出处理。

4.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虚假招投标。如,2019年“7.9”水毁工程、照明路灯安装工程先施工后补招投标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投标手续,坚持先招投标后施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对1名班子成员、1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工程未招投标。如,2013年,合同价为11.10万元的北历分场草桥村土地复垦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截至2020年11月底未履行结算、审核等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综合农场北历分场草桥复垦项目2013年11月10日由福建顺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由福建闽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11月27日);并委托南平市大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二是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农场将严格履行好各相关程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已完成结算。三是规范程序。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工程建设符合投标范围和规定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3)对招投标行为监督不力。如,2017年办公楼、站前广场北侧楼屋顶修缮工程招标,农场对3家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一致、涉嫌串通投标情况未及时发现。

整改情况:一是对1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多发的问题。

(1)部分公房管理不善。如,下东埠农场仓库倒塌后,被下东埠村庄自筹资金改造出租给他人作茶叶加工厂。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房管理制度,保障公房出租、使用、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二是规范使用管理,对国有公房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核实、登记、完善相关资料和信息,建立公房信息管理平台,严格管理措施。

(2)固定资产核销入账不及时。如,樟树园拆迁后,共18笔固定资产未核销;农场下属福兆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办公楼、站前广场商住楼等房产均未列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已核销固定资产。2021年8月份,农场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樟树公园拆迁后的房产、仓库等已拆除固定资产按程序完成核销。二是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农场将下属福兆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办公楼、站前广场等房产进行评估后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后列入农场固定资产。三是加强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簿》,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做到单据齐全、账目清晰、数据准确。坚持日常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定期盘点对比,建立资产明细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存在偏差的问题。

(1)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仅停留在发文件、开会,未定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未及时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农场党委2021年7月21日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建工作检查。二是开展培训。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组织专员到市直机关党工委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培训,参加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照搬照抄,工作总结敷衍应付。如,2018、2020年党委党建工作计划雷同,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与2019年工作计划内容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为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中共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委员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武综农委[2021]17号)。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文字材料,坚决纠正文风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如,一分场支部2020年1—11月仅召开1次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三会一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一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一分场支部2021年1—9月按规定召开3次党员大会。二是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

(2)支部换届程序执行不严。如,2016年8月机关支部换届未按规定确定应到会党员数;2019年12月机关支部新一届委员会未研究支委分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2021年6月26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2021年6月26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完成支委分工。

(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如,2017—2020年,农场党委在“七一”党建活动中存在借党建名义组织会餐、超标准支出餐费、虚构实际参加人数等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24日,机关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开支管理。二是严格规定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统筹使用活动资金,实行审批备案管理。三是对4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发展党员工作不认真。对发展党员材料中存在的填写不规范、时间涂改、入党志愿书与入党申请书内容混同等问题,未予以指正;发展对象考核工作不够严谨,确定饶某某为发展对象的主要理由是“该同志家属支持农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二是强化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规范整理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严格做好入党材料的整理、报送、移交和归档。三是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完善发展对象的培养考核机制,通过发展对象的档案建立制度、联系培养人的培养谈话制度、发展对象的择优选拔推荐机制等制度,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与公信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对第一分场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5)党费收缴不够规范。党委未审核把关各支部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核定标准。如,2017年以来,机关支部未将机关在职党员的奖金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二分场支部8名从事个体经营等职业的党员按照农村党员的标准交纳党费;机关支部和一、二分场支部党员党费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17日、6月24日第一分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立行立改,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规定收交党费。重新核定党费基数,将在职党员的奖金列入党费计算基数,2021年10月29日,补缴在职党员2017-2020年党费10362.6元;经了解,第二分场8名党员,其中:有2人是在家打零工;2人在家务农;1人已去世;1人开小货车拉零货谋生;1人在杭州开店;1人在铁路做临时工。上述人员收入不稳定,且仅能维持生计,故以农村党员的标准交纳党费。三是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虚化淡化的问题。

(1)党员学习记录伪造痕迹明显。如,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研讨时不同党员的发言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学习的深度广度和自觉性。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思想实际,对专题学习开展深入研讨,防止发言内容千篇一律。二是2021年结合“七一”活动,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有关学习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农场纪委及监察室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深刻。如,农场党委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无辣味,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二分场支部2016—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未见普通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好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二是修订与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2021年7月机关党支部、第一分场党支部、第二分场党支部召开“七一”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对农场5名班子成员和1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人事任免工作。如,2019年提任3名干部职工,非党委委员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党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委班子。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规则》,突出党委政治核心地位,明确企业党建、干部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议事内容。

(2)程序倒置。如,2019年4名干部职工的拟提任公示时间早于民主测评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21日,农场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二是认真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三转”未落实。纪委书记长期分管党建、内部审计、工会、机关效能等工作,2020年分工文件甚至要求纪委书记负责党政办和招投标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尽快完成党委换届工作。拟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武夷山市综合农场第七次代表大会的通知》(武综农委[2021]18号)。二是在完成党委换届工作后,强化主体责任,及时调整班子分工。

(2)监督执纪工作不规范。如,2019年8月23日,党委扩大会上3名班子成员对自己的问责意见参与讨论并表决,党委在未经初步核实且未立案的情况下,提出给予某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20日,农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二是由场纪委重新核查。严格执行办案流程。三是制定《党委会会议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3)制度执行监督不力。如,对农场2020年1—10月迟到早退人员未扣发当月考勤奖金问题,农场纪委未及时纠正,考勤制度“空转”。

整改情况:一是农场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对迟到早退人员考勤奖金的扣罚,扣罚金额6240元。二是加强日常机关考勤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督促办公室对考勤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农场考勤严格按制度执行。

6.关于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1)问题边改边犯。2017年审计指出的“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承包费收入”“未及时清理清收应收款项”等问题重复发生,李畲电站、岩茶厂梅子桥、广场商住楼D段等租金未及时收缴,截至2020年10月底其他应收账款仍达1332.6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份农场已将李畲电站承包费、岩茶厂梅子桥仓库租赁费收缴到位。二是广场商住楼D段租户剩余部分租金将继续催缴。三是其他应收款大多属于上个世纪发生的往来账款,时间跨度长,2021农场已陆续组织力量逐步对相关款项进行清理,清理资金659729.85元。四是对财务科长进行批评教育。五是紧盯问题整改成效,加强监督,严防边改边犯。举一反三,对反馈问题逐个自查督查,一月一检查,年年一通报。通过跟进度、问效果、问责任,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2)问题整改未落实。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指出“使用白条支付工程款”问题,在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再次发现,截至2020年11月底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9日,农场责令施工方开具“两违整治挖掘机台班费”“横山头二坝水渠水毁修复及材料费”“横山头村老年活动中心健身器材”等工程款税务正规发票,共计35600元。二是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发票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财务科长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和反馈问题整改台帐,细化到人,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对帐销号制度,在倒查过程中,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或约谈,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处理人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综合农场党委期间,共移交信访件8件。综合农场党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处置情况,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诫勉谈话1人、廉政提醒1人、批评教育10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3项)

1.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尚未启动”的问题。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6家下属公司往来帐未清理”问题已整改到位2家,其余4家,农场已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见效;就林权证办理事宜,农场在市政府的指导下,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关于“违建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市委巡察反馈“农场对湖桃村15亩鱼塘、横山头晒谷坪等名下资产以及享受上级补助政策的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违建行为未及时有效制止”问题。目前,农场已全力配合市专项工作组对横山头片区晒谷坪违建行为开展调查处置。湖桃村15亩鱼塘和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违建行为,农场已责任落实到人,将逐一落实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见效。并实施危旧房改造验收、办证。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3.关于“部分公房管理不善”的问题。目前,市委巡察反馈“下东埠公房管理不善”问题,农场已对公房进行核实,已督促场项目办责成下东埠村庄与农场签订国有资产管理协议,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未完成事项(3项)

1.关于“解决欠款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农场多次研究部署,9月中旬已商约香榭丽舍公司,对2013年以来,拖欠的200多万元耕地租金、山林管护费,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下阶段,待项目启动后,双方协商解决欠款问题,同步,尽快复垦或开发耕地,解决信访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

2.关于“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农场已完成对药材村187号附近陡坡边缘护栏的修护,安全隐患已整治到位。对旧大桥上违章建筑需拆除并封桥问题,下阶段,农场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与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沟通协商,大力支持配合市有关部门,尽快拆除原湖桃旧大桥并封桥。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3.关于“未依法对被承包企业进行管理”的问题。农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对古源茗枞的资产和经营情况,下阶段将上报国资管理部门,按规定实施对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政运作的监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5102185;通信地址:武夷山市站前大道40号;电子邮箱:wyszhnc@163.com。

中共武夷山市综合农场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来源: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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