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税务局:落实税收新政策 激发研发新动能(税收创新发展新思路)

河南经济报记者 史新旗 通讯员 刘霞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再新增一个享受时点(7月份预缴申报),让企业能够提前享受政策红利。公告发布后,开封市税务部门迅速组织政策宣传辅导,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优惠,持续加力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现代中药注射剂,主导产品“醒脑静注射液”是单品销售过亿的中药大品种。企业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拥有多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一直享受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政策优惠。近两年减税降费力度加大,企业可申报扣除期不断提前,去年提前至当年10月,本次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后,企业可申报时间又往前提了三个月,可以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将上半年的研发费进行加计扣除。

开封市鼓楼区税务局及时向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宣传这一最新优惠政策。该公司财务总监王少乐表示:“多研发、多扣除、早扣除,新政策将企业享受优惠的时间在提前3-8个月的基础上,又提前了3个月,有利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研发成本、激发研发热情,有利于加速中药新品种研发,这可真是个利好消息。”

杞县,杞县税务局“金杞宣传”小组正忙着发微信、打电话、通视频和实地走访,向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开发差异化产品,打造了自己的品牌优势。去年,我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共2400多万元,有相当大一部分都投入到了新材料的研发工作中。”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潘俊雪说,“聚甲醛是我们公司主要生产的高科技新材料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子电气和日用消费品领域,这个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此次推出的新政策让享受优惠时间再提前,将加快资金流速,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更有利于我们深耕聚甲醛等高科技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推广,进一步用创新提升竞争力。”

杞县东磁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金叶强在了解这一新政策后,同样欣喜不已:“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支持企业创新功不可没。我们公司主要研发光伏材料,生产销售各种型号的单晶硅、原生多晶硅料等产品,2022年我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超3200万元。按照新政策,这个月就能直接享受上半年的加计扣除,比去年提前了3个月,为我们增加流动资金、加强产品研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开封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负责人介绍,本着宣传好、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创新发展的初衷,开封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开展精准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做好企业预缴申报、留存备查资料等辅导工作,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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