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项目工作流程(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衔接资金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责任、管理“五到乡镇(区)”,各乡镇(区)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一、项目申报流程基本流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决策申报→乡镇(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审批并报县级备案→县精准扶贫工作作战指挥部审定后,下达备案批复文件→乡镇(区)政府(管委会)下达项目资金批复文件。群众体、村级议,村级会议研究将拟申报项目库公示7天后报乡镇,乡镇公示7天审批报县主管部门,县级下达备案批复。二、项目实施流程项目实施基本流程:贫困村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会议决策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审核→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审核签批→乡镇(区)政府(管委会)统筹组织项目实施。村级将备案批复项目公示7天,商议项目建设承建单位并公示7天,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组织施工。三、项目验收流程项目验收的基本流程:业主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乡镇(区)组织专班进行验收→县级抽查验收。项目完工后村级自查验收公示7天,申请乡镇验收,经验收合格申请拨付资金。四、项目资金拨付流程资金拨付到乡镇(区)基本程序:县扶贫办根据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审定的乡镇(区)备案项目提出资金拨付计划→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分管领导审签→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签→县财政资金直达乡镇(区)财政所(财政分局)扶贫专户。乡镇资金拨付基本流程:业主单位向乡镇(区)政府(管委会)申请资金拨付→乡镇(区)政府(管委会)签署意见→乡镇(区)财政所(财政分局)审批拨付到项目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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