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合同(公司与合同法律讲座)

#魏律师谈风险管理#

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合同是公司建立和解散的依据。公司始于股东之间的合意,没有股东之间的合意就不会有设立公司的行为。公司章程从本质上看也是股东合作合同的具体化和股东意志的实现。没有股东之间的合作合同就不会有公司的设立。同样地,公司解散也需要股东基于合作合同的约定。当然,破产清算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合同贯穿于公司“由生至死”的各个环节,是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载体,是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依据,在公司经营中居于核心地位。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工作是公司日常经营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

第二,合同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依据。公司在设立之后,如何构建公司治理结构,权力如何分配,如何制约,公司的收益如何分配,都是要通过股东之间的合作合同预先设置好的。否则,公司章程就无法制定,公司也就无法运营。公司对员工的管理,也是通过劳动合同实现的,否则,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就没有依据,就没有办法对员工进行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授权,也可以视作一种委托合同,否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合同是第三,合同是公司与交易对象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据。公司的运营是由一系列的交易活动构成的,而公司从事的一切交易活动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一项交易,从交易对象的选择,到支付、交付,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没有合同,交易便无从开展,公司便无法生存。合同是交易对象完成既定交易模式的依据,对公司来说,无数个交易过程构成公司的经营过程,无数个合同支撑、保障着公司的经营过程,公司的各个部门,也是以合同为依据适转的。只有通过合同才能固化出相应的交易主体、交易类型、交易内容、交易程序和交易方式。

但是,长期以来,公司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包括法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重点放在合同签订、履行这样的具体事务上,对保证合同依法合规签订、正确履行等过程管控性的工作却不够重视。实际上,合同签订了、履行了,并不等于正确地签订、正确地履行。签订、履行一个不合规的、风险巨大的合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可能是致命的。因此,作为公司的合同管理人员,要追求的目标应该是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对于那种片面追求效率,忽视风险的合同,应该坚决予以拒绝。失去一次商业机会,并不会对公司造成致命打击,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商机永远都在,永远都会有更好的商机在前方。

世界上并不存在失去一次商机就导致公司倒闭的事例,但签订一个风险巨大的合同,却完全可以导致公司倒闭。

要保证一个合同从磋商到履行,不出现大的风险,不掉入合同陷阱,不被牵入交易对象的泥潭,顺利实现合同目的,就需要设计一套系统的流程来保证各个环节的经办人员、管理人员能够客观地评价合同的价值和风险,保证合同风险的可控,保证合同的适当履行。而这一系列的流程需要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来作为依据和保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这就是合同管理要担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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