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项目)动态管理规定(试行)》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项目)动态管理规定(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和高质量发展,近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项目)动态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明确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项目)监督管理、测评复查、回访抽查的组织实施部门和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黄牌”提醒的六种情形、“停牌”处理的五种情形和“摘牌”处理的四种情形,规定了整改复查、申请复牌具体要求,对于切实加强示范单位(项目)动态监管,确保示范单位(项目)的先进性、典型性、引领性,推进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陕西司法 陕西政法

审核:刘航

编辑:陕西法制网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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