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是否可以不招标?(零星工程是否可以不招标了)

零星工程是否可以不招标?

问:我们是一个项目业主,有个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0.37亿元。主体工程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施工单位。现在这个项目还有一些零星工程不在上述施工合同内,零星工程的总金额小于400万。

请问:像这样的零星工程,我们还需要招标吗?

答:该零星工程是否需要招标,应视其是否属于可以与原主体工程合并招标的项目而定。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该法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就本项目而言,关键在于该零星工程是否属于可以合并在主体工程一块招标的项目:(1)如果该零星工程不属于可以与原主体工程合并招标的项目,且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限额标注,可以不进行招标;(2)如果该零星工程属于可以与原主体工程合并招标的项目,由于零星工程和主体工程合并以后已经远远超过招标限额标准,因此该零星工程也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否则,涉嫌拆分标段(标包)规避招标。

个人建议供参考。

来源:白话招标 ,作者白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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