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安全“班前会”有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班前会)

  日前,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简称《规范》),对“晨会”的召开形式、组织程序和内容等进行明确。

  《规范》一出台,就引发了山东省内不少化工企业的关注。他们普遍认为,《规范》有助于提升员工安全技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让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重心下移。

  重心下移

  提升员工安全技能

  《规范》明确,实行白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天早晨正式开工前召开的会议,采取连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的“班前会”,统称为“晨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根据《规范》,组织召开“晨会”,由安全总监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晨会”由企业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以班组或车间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主持召开。“晨会”可在会议室、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广场等场所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工艺复杂、高危作业的班组,时间可适当延长。“晨会”应在监控视频范围内进行,以便核查监督。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如此事无巨细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升。“安全意识靠教育,安全行为靠养成。”在山东省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华鲁恒升安全处处长吴广强看来,企业安全生产首先是“人的安全”,必须发挥基层员工的能动性。为避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重心应下移。

  促进交流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规范》明确了“晨会”的组织程序和内容,除开始的会议点名和最后的整理资料外,核心内容还有4项:检查与会人员状态,安排部署任务,组织教育培训,强调注意事项。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岗位注意事项、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抽查2至3人,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对此,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王立静表示:“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前提,而教育与培训是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主要手段。”他认为,企业开安全生产“晨会”,是促进企业员工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好安全“晨会”,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能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状态。

  细化管理

  时刻筑牢安全底线

  《规范》明确,企业应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并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同时,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视频监控抽查和事故倒查内容。

  华鲁恒升安全总监张杰表示,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是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制度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和有效的安全绩效考核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张杰看来,项目试开车和装置大修期间,受任务繁重、交叉作业、衔接不紧密等因素影响,容易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更需要引入安全”晨会”制。会上,技术人员安排当日工作,交代工艺操作、设备交出或检修要点;车间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则及时通报现场作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要求,提醒督促作业人员时时刻刻筑牢安全底线。而参会的每位员工,也要清楚自己当日的工作重点、安全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的岗位之间也应交流彼此有衔接的工作安排。

  张杰认为,“安全晨会”重在“讲安全”,应强化对“小事故、小隐患、小问题”的管理,以真人真事在公司范围内实施教育剖析,以达到教育他人、共同提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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