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能源:控股股东拟7263.93万元回购“瑕疵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红阳能源(600758)11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沈煤集团拟作价7263.93万元回购其于2015年置入公司的沈阳焦煤的部分“瑕疵资产”,帮助公司进一步完善资产权属,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2015年,红阳能源及全资子公司灯塔红阳热电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沈煤集团、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沈阳焦煤100%股权。

据悉,沈阳焦煤中尚有两宗合计8957.67平方米的土地未取得土地证,占总土地面积的0.18%;尚有25栋房产未取得房产证,未取得证照的房产面积为20792.78平方米,占沈阳焦煤房产总面积的3.91%。针对上述未取得的权证,沈煤集团在重组时承诺,全力配合和协助沈阳焦煤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善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证书的相关费用、未能及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等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等)以及规范资产的其他瑕疵而额外支出费用或被要求承担行政处罚等相关责任。

红阳能源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该25栋瑕疵房产分布于辽阳市文圣区、辽阳市太子河区沈阳市苏家屯区沈北新区;2宗瑕疵土地分别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和辽阳市太子河区。上述“瑕疵资产”多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生产、经营自用房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补办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及权属证书十分困难。沈煤集团一直积极推进相关资产的规范事宜,此次着手回购该“瑕疵资产”,就是要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沈煤集团此次承诺以现金回购相关“瑕疵资产”。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回购交易作价由资产评估值与补偿款两部分构成。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资产账面净值为6207.64万元,评估价值为6849.61万元,相对增值率为10.34%。此外,补偿款为414.32万元。最终合计作价7263.93万元。

有市场人士表示,上述“瑕疵资产”留在上市公司,既难以产生附加价值,造成资源浪费,也会对规范上市公司资产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面临着潜在的行政处罚风险。沈煤集团此次拟回购“瑕疵资产”,在进一步完善红阳能源资产规范性的同时,也将为上市公司注入更多流动资金,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效益,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来源: 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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